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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旅客欲購買「立榮假期」產品,請洽各大代售旅行社訂購,為確保訂房權益,請於訂購3日內付款,並且最晚於出發日前7日付款,若為出發日7日內訂購之旅客則需於訂購當日付款。付款完成請向旅行社領取『立榮假期確認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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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時須出示身分證件,並應接受立榮航空及飯店之身分核對,若未提供身分證件時,立榮航空及飯店可拒絕旅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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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旅客購買「立榮假期」產品同時,已由代售旅行社開立代收轉付憑證(含機票及住宿),故使用時立榮航空及飯店均不另開立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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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立榮假期」產品之優惠機票,不得簽轉,不得單獨退票,不得更改航線,不得於出發當日來回使用,並請遵守機票之相關使用規定,且國內線應至遲於飛機起飛前三十分鐘至機場櫃台報到,國際線應至遲於飛機起飛前三十分鐘至機場櫃台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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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立榮假期確認明細表』一經開立後,內容不得擅自更改,各行程日期限當日使用,如需要更改,旅客同意自行負擔因此產生之手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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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為確保權益,搭乘18:00以後班機之旅客,請於住宿當日與飯店確認入住(Check-in)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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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飯店如有提供接機服務者,請旅客自行與飯店聯絡接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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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立榮假期」產品,不含兵險費用、附加費及機場稅等,旅客於代售旅行社處付款時,需將前述相關費用一併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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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在機場劃位時,若旅客持有與立榮航空簽訂升等禮遇之銀行信用卡並符合相關規定,於有商務艙之班機可限空位升等商務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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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立榮假期」產品,可接受立榮航空飛行卡累計哩程,詳細內容請參考會員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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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旅客若購買含租車產品之「立榮假期」產品,租車公司會在行程出發前一天主動與旅客聯繫取車作業事宜,亦請旅客隨時與其保持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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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在一般正常狀況下,「立榮假期」產品之各項包裝售價均為優惠價格。但因部分飯店可能會不定期提供低於「立榮假期」產品包裝售價之自行優惠促銷售價,請旅客於訂購前確認「立榮假期」產品之相關內容,一經訂購確認,立榮航空恕無法接受任何關於此類差價之退費要求,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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