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規定
1. 購買「立榮假期」套裝旅遊行程時,請洽各大代售旅行社訂購(代售旅行社請超連結至「代售旅行社」網頁),為確保訂房權益,請於訂購3日內付款,並且最晚於出發日前7日付款,若於7日內訂購之旅客則需於當日付款,並向旅行社領取『立榮假期套券』。
2. 搭乘飛機及入住飯店時,請先出示『立榮假期套券』及身份證件,並得接受航空公司及飯店之身份核對。
3.『立榮假期套券』內之住宿券需於飯店登記入住時交予飯店人員,若未攜帶,飯店可拒絕旅客入住。
4.『立榮假期套券』須具立榮航空代售旅行社印章始生效,請妥善保管,退票或遺失請洽原購買旅行社辦理。
5.『立榮假期套券』一經開立後,內容不得擅自更改,各行程日期限當日使用,如需更改,請於出發日前3日(旺日前7日)洽原開票旅行社處理,並酌收手續費每人200元。
6. 購買套裝旅券之同時,已由代售旅行社開立代收轉付(含機票及住宿),使用時不另開立發票。
7. 參加套裝行程之優惠機票,不得簽轉,不得單獨退票,不得更改航線,並請遵守機票之使用規定,需於飛機起飛前三十分鐘報到。
8. 如需退票,請於出發日前7日退票,酌收手續費每人500元;如於出發日前7日內變動行程或退票,除需收取每人500元手續費外,並需收取飯店一晚住宿費用。
9. 退票時請備齊『立榮假期套券』及相關憑證至原開票地點辦理,若旅客於出發當日或出發日後要求退票(除不可抗力因素及天侯異常外)不得辦理退票。
10. 為確保權益,搭乘晚班機者,請於住宿當日與飯店確認Check-in時間。
11. 飯店如有提供接機服務者,請旅客自行與飯店聯絡接機時間。
12. 本套裝行程,不含兵險費用,旅客於機場開立電子機票時,需將兵險費用一併付清。
13. 本套裝行程,旅客可持花旗大來卡、鑽石卡、白金卡升等商務艙,但不受理旅客臨時於機場櫃檯更改艙等。
14. 本套裝行程,可接受立榮航空飛行卡累計哩程,成人以7折哩程數計算,兒童、老人及殘障以5折計算。
不可預見之狀況
1. 班機、飯店可能因不可抗拒之因素而有所改變,本公司會盡一切能力安排等價之行程替代,以免旅客權益受損。
2. 飯店未盡照顧之事宜(如餐點之供應、服務品質及態度),請逕向飯店或本公司反應,以保障自身之權益。
責任條款
1. 旅客購買立榮航空「立榮假期」產品,視為同意『立榮假期套券』上載明之作業規定,並同意委託立榮航空暨其分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代為安排交通,飯店住宿及有關飯店之其他服務(如餐點、機場接送等)
2. 本公司僅依相關法律規定對所提供之航空運送服務負其責任,其他行程中(航空運送除外)產生之人員傷亡、財務損失、意外、延遲或其他事故,不負任何契約責任或償權責任。
3. 本公司得視實際狀況保留更換同級飯店之權利,本公司會盡力安排並提供妥適之協助以確保旅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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