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行程一經確認後,請依付款期限內完成付款,否則恕無法保證機位與訂房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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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套裝旅遊之機票及住宿不可分開使用,且不可轉讓、單獨退票、更改航線,並請遵守機票之使用規定,一經使用,其他未使用部份無退費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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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出發日期與飯店入住日期需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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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立榮套裝產品:去程機票限當日使用,回程機票可不於出發當日使用,回程機票自開票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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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旅客使用機票、旅遊券或訂購證明單辦理登記手續時,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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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請於出發日班機起飛前40分鐘至機場櫃台報到,若未能準時到達約定地點致未能出發,亦未能中途加入旅遊者,將視同放棄,旅遊費用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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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本區所有產品價格均已內含稅額及服務費,其它旅遊券或訂購證明單上未註明之服務,如行李小費、旅館洗衣費、飲料、電話費、行李超重費等,需由旅客支付且不含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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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出發當日如遇天候惡劣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航空公司因安全理由必須延遲或取消該班次,航空公司保有更動當日搭乘班次之權利,本公司將會盡一切可能安排相等價之行程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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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飯店入住時間一般為下午3:00;退房時間一般為中午12:00前。旅客如有任何提前入房或延後退房之需求,請逕與飯店聯繫。國內套裝產品提供之房間均為一般客房,額外要求如指定樓層、禁煙與非禁煙、房間升等或臨時增加住房人數及續住等需自付差額事項,旅客於入住時向旅館洽詢並付清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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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飯店提供之接機服務,請旅客自行與飯店聯絡接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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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套裝旅遊產品搭機時不適用金卡/白金卡等信用卡升等優惠及貴賓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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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飯店未盡照顧之事宜如點餐之供應、服務品質及態度,請逕向飯店或本公司反應,以保障自身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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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套裝產品之去、回程機票禁運期間禁止使用。(禁運期依各航空公司公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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